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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金房物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4-07-10 浏览 1093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金坛区金房物业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常州市金坛区金房物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素质好,团队协作精神佳,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使用电脑登录报名网址(http://106.15.72.128:221/czjfwy填写并报名,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经历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司对应聘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核。未提交相关资质电子证明资料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为不通过

2.素质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结合岗位选择性地采用履历分析、面试等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大于1:2的,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3.资格验审

对通过素质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验,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社会背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体检

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5.公示公告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lelejob.com.cn/)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入职

公示公告期满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组织进行考评,经考评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评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协商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7101030起至202471617

2.报名网址:http://106.15.72.128:221/czjfwyPC端)

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金房物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0180836 联系人:女士。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金房物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doc